深圳市两年前提出的‘深港创新圈’构想,得到了特区政府的积极响应和认同。昨天,两地政府在港正式签署有关协议,这标志着酝酿、筹划已久的深港创新圈建设工作已经启动,港深合作由此进入‘一个更高层次、更深领域和更广范围的新时代’,而两地创新科技合作亦也进入了新的阶段。
港深两城,毗邻一对‘双子星’,各有千秋,交相辉映。近有权威研究显示,中国城市竞争力香港连续两年排榜首,而深圳则由零六年的第五上升至零七年的第二。聚焦决定竞争力强弱的核心创新领域,两地亦各有所长,互补性极强。香港拥有多所世界一流大学,汇聚一批世界级的科研人才;具备先进的通讯网络,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;还有大批具有国际网络和全球触觉的企业;国际化的高效金融投资体系为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提供良好条件。而深圳科技产业发展迅猛,已建立起深厚的高新科技产业基础,优势明显;政府高度重视创新和科技发展;荟萃大批专业人才等。显而易见,两地创新合作潜力无穷,空间广阔。
所以,通过建设深港创新圈,两地携手,聚积整合各种创新要素,实现优势互补,必然会促进两地成为区内创新科技活动的枢纽,进而推动产业升级,加强两地经济的核心竞争力,实现双赢的目标。与此同时,创新圈已被纳入国家‘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委员会’的合作框架内。创新圈的建设和成就,不仅符合港深两地的利益,还是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一个重要实践。
深港创新圈的构想确实颇富创意,亦有理有据,不乏共鸣。那么,如何才能走出纸上谈兵,将其付诸实施?以怎样的形式、内容和机制来运行,造福两地呢?昨天签署的合作协议给出了明确答案。协议的十七项内容包括:设立督导会议的定期沟通机制、加强人才与信息的交流、共同支持研发项目和善用现有技术平台、加强科技园区和科技中介机构合作等等。可以看出,双方围绕深港创新圈展开的工作非常具体、全面,目的就在于共同努力,促进科技创新人才、信息、技术资源等要素在两地之间畅顺流动,互动之中形成合力,产生效益。
深港创新圈尚处探索阶段,其本身亦须因应需要,不断创新,完善改进。比如创新圈的形式和互动机制,除了督导会议之外,能否采用双方出资组建科技投资公司或风险基金的形式,更加灵活有效地推动创新活动?能否以创新圈的名义,在两地边境地区建立创新科技产业专区?能否采取措施,吸引更多的民间力量参与创新圈建设等?
深港创新圈已经扬帆启航,只要互惠互利,务实创新,为双方真正带来实效,相信深港创新圈定可不断发展,结出累累硕果。
商报评论员罗兴辉
(罗兴辉 香港商报)